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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点难点回应:从安责险强监管加码,看落地见效“加速度”!

行业2026/10/15

2026年7月,由中保新知、新时代保险研究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联合主办的“新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一周年闭门研讨会”,曾在业内引发强烈共鸣。会上,行业各方围绕安责险制度存在跨部门协同不畅、重承保轻服务、事故预防服务形式化等核心痛点,形成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改革共识。

时至四季度,全年安全生产治理目标进入收官冲刺阶段,监管层的政策落地节奏明显提速。

9月29日,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26年精准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助力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划定年底前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高危行业安责险投保覆盖率须达100%,同时引导承保险企进一步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中保观察·安责险①跨部门被割裂、落地有堵点,如何协同治理?

中保观察·安责险②重承保轻服务、无序竞争反弹!倒逼配套加速?

中保观察·安责险③服务参差、暗藏庇护,事故预防难在哪?

中保观察·安责险④以案为鉴,正视事故预防服务形式化困局!

安责险领域的强监管信号清晰释放,恰好与闭门会上的行业交流形成精准呼应。

从监管政策的影响来看,无论是对高危领域生产企业,还是财险行业来说都是新的挑战,同时也折射出如今安责险已不再是常规的保险产品,而是升级为国家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中的政策工具。


01
形势严峻、整改在即
安责险落地见效“动真格”
 


在新修订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落地已满一年半的背景下,监管层选择在此节点再度出手,核心出发点在《通知》开篇就已明确点明: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的确,从湖南浏阳烟花爆炸到山西沁源煤矿瓦斯爆炸,再到福建泉州晋江鞋厂火灾,今年以来重大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历历在目,不仅夺走了很多人的宝贵生命,也暴露出大量企业安全意识缺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共性问题,给行业敲响警钟。在此背景下,作为安全生产事前风险预防与事后经济补偿的重要工具,安责险的重要性被推上新的高度。

为了更好堵住高危企业“应保未保、漏保缺保”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将依法开展安责险投保检查,对应投保未投保、未全员投保以及未足额投保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实施处罚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责险投保覆盖率达到100%。

当前距离年底仅剩不足3个月,这个时间点发布文件,既给监管部门、保险机构、投保企业预留了充足的摸排整改缓冲期,也给全年安全生产治理目标的落地划出了清晰的时间红线。

与此同时,文件出台的另一背景是,6月22日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对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出台了专属服务细则,从服务流程、内容、标准层面,为安责险的落地执行搭建了清晰可依的统一标尺。三部门本次印发的《通知》,正是在服务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推动安责险从“有标准可依”进入“按标准严执行”的新阶段。

02
直击落地痛点
摸清企业底数、推动数据共享
 


长期以来,投保覆盖率不足、投保行为不规范,始终是安责险制度落地过程中最突出的现实难题。

在7月的闭门研讨会上,就有业内人士直言,企业投保端存在逆选择、不足额投保等情况,部分高风险企业未实现全员投保,风险保障存在漏洞。另有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高危行业投保率不均衡,非高危行业无全量投保数据,无法精准提升覆盖率,风险保障存在漏洞。

如今,《通知》立下高危行业安责险100%投保覆盖率的硬性考核指标,无疑给行业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制度红线。

并且,相较前期以宣导、督促为主的推进方式,本次文件释放出更强的执法信号,依靠监管硬约束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文件还强调,指导企业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合理确定保障额度,确保保障水平与实际风险相匹配,防止部分高风险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选择低价投保、虚假投保。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应保尽保”真正落地,监管还打出了配套机制组合拳:一方面依法开展投保专项核查,对应保未保、不足额投保企业依法处罚、责令整改;另一方面推动跨部门数据联动机制建设。

文件明确要求,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摸排所监管的高危行业领域内应当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底数,及时建立基础台账,并同步建立动态的更新机制,对新成立、变更或注销的企业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向保险行业共享。

这一安排正是瞄准此前闭门研讨会上,业内反复提及的现实堵点:安责险推进过程中,受跨部门数据口径割裂制约,多方协同治理效能难以充分发挥,监管对辖区内风险主体底数掌握不够精准,直接影响安责险核查、扩面工作实效。可以预见,数据共享机制的落地,将更好地打通安责险跨部门协同的“最后一公里”。

03
精准落地事故预防服务
破除“重承保、轻服务”困局
 


除了投保覆盖率不足、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投保外,安责险制度实施的另一大困境是,事故预防服务流于形式,重承保、轻服务问题突出。

一位属地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行业交流过程中坦言,安责险市场全面放开后,部分新进保险公司风控专业能力薄弱,存在重承保、轻服务的倾向,甚至通过压缩挪用事故预防经费、低价抢单等方式开展恶性竞争,导致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风险减量工作流于形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何小伟教授也在相关调研分享时指出,

安责险服务落地过程中,第三方安全服务商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异地经营服务缩水严重,存在伪造签到记录、PS现场照片等虚假服务情况,加之行业准入门槛低,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与评价体系,难以保障服务质量。

为了扫清事故预防服务的落地障碍,可以看到,本次《通知》特别强调,承保险企要加大事故预防费用投入,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并确保投入到位。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的系列标准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在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筛选方面,文件指出,保险机构要对所委托开展服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严格把关,委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鼓励优先聘用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这也意味着,未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将告别过去靠关系、拼低价就能拿到订单的粗放发展模式,资质合规性、技术硬实力、服务可追溯性将成为拿到安责险服务订单的准入条件。

04
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统筹用好预防服务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7月的闭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曾提出“打破事故预防服务费使用局限,通过统筹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落地效果”的行业建议,

也在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得到体现。

文件明确提出,要统筹用好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将“点对点”服务与集中服务相结合、常规服务与急需先做服务相结合,持续提升预防服务质效。

另外,中保新知注意到,对于闭门研讨会上部分财险机构提出的“强化费率经济杠杆作用,通过费率与风险挂钩机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此次《通知》也有所提及,引导行业发挥费率市场化正向激励作用。

文件提出,保险机构要优化安责险承保流程,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可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记录与等级、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以及配合整改事故隐患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强化“安全即效益”正向激励。

《通知》还要求,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在巩固四大高危行业领域基础上,要以安责险的制度优势,吸引鼓励重点监管的工商贸等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并鼓励险企为非高危行业领域的投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显然,正如行业所期待的那样,当前监管正力推安责险制度从合规导向向效果导向转型,在此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等,可能都将面临一定的适应期与阵痛期,但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安责险制度真正释放社会化治理效能,助力企业从源头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撰文:可岚
编辑:一诺

设计:晓滢

校对:安文

审核:曦曦

出品:新时代保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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